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銀盞林場,區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推進重點涉信人群信用建設,現將《清遠市清城區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有關單位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清城區人社局反映。
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2月2日
清遠市清城區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大力推進重點涉信人群信用建設,實現“十二五”期間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結合《清遠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清遠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3-2020年)》、《清遠市清城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和《清遠市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等有關文件,制定清遠市清城區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總體目標
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全面推進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加強社會成員信用信息的記錄、整合、更新和應用,加強誠信宣傳教育,著力打造“信用清城”。到2016年底,基本建成與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個人信用體系框架,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和信用檔案系統運行良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有效運轉,社會公信的誠信道德水準顯著提高,在全區基本形成誠實、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圍和環境,營造“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的社會風氣,為構建幸福清城作出積極貢獻。
(二)主要任務
按照《清遠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清遠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3-2020年)》、《清遠市清城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和《清遠市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等有關文件的具體要求,加強對重點涉信人員信用信息的記錄、整合與應用,力爭到2020年基本建立個人信用信息體系,構建具有清城區特色的個人信用體系基本框架。按照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重點要求,著力推進以下5項主要任務。
1.積極參與清遠市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建設。配合市級工作部署,組織有關行業和部門,按照統一的信息標準和技術規范,依法依規記錄整合個人信用信息,著重加強對公務員、企業法人代表、律師、會計從業人員、醫務人員、教學科研人員等重點涉信人群信用信息的記錄和整合,建立個人信用數據庫和個人信用檔案,并向聯合征信系統提供個人信用信息。
2.建立健全重點人群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制度。組織有關行業和部門,在從業資格認定、職稱評定、干部選拔、人員錄用等領域,加大個人信用信息應用力度;加強對重點涉信人群的信用監管,打擊學歷造假、學術不端、虛報冒領等失信行為,建立個人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3.推行守信踐諾制度。針對包括公務員、企業法人代表、律師、會計從業人員、醫務人員、教學科研人員在內的重點涉信人群,推行守信公開承諾制度,強化個人守信自律,接受社會監督。
4.組織推動農村居民信用建設工作。重點圍繞金融服務、補貼補助、社會保障、治安管理等領域,依法依規對農村居民的信用信息進行記錄、整合和運用。
5.組織推動流動人口信用建設工作。重點圍繞居民管理、治安、社會保障、就業、房屋購買與租賃、納稅等領域,依法依規對流動人口的信用信息進行記錄、整合和運用。
二、工作步驟
根據清城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小組的總體部署,按照動員部署、規劃建設、全面推進和鞏固提高的要求,力爭在2016年基本建成與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個人信用體系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具體工作安排分四個階段推進: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
開展相關調研,提出我區個人信用建設的初步設想,初步確定個人信用建設的總體目標及主要任務;理清工作思路,明確職責分工和具體工作要求;籌備召開個人信用建設專責小組動員會,成立全區個人信用建設專責小組及其辦公室;研究制定專項工作實施方案。
(二)規劃建設階段(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
編制出臺全區個人信用建設規劃;配合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小組研究制定需要修訂和制定出臺的信用法規制度中涉及到個人信用部分的工作;個人信用建設專責小組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通力協作,積極落實方案,強化措施,保證各項工作扎實有序推進。
(三)全面推進階段(2015年6月至2016年底)
全面推廣實施全區個人信用建設規劃;配合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小組制定出臺或修訂完善規范信用信息的記錄、整合和應用以及信用服務市場培育和監管等活動的信用法規制度;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以及重點人群信用信息征集管理辦法;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各成員單位負責組織各類重點人群向我區個人信用信息系統有序導入、更新信息;在全區范圍內廣泛開展個人誠信宣傳教育和個人誠信文化建設。
(四)鞏固提升階段(2017年至2020年底)
鞏固前期建設成果,建立科學合理的長效機制,深入持久地開展個人信用創建工作;進一步充實提升、深化應用個人信用系統,進一步加強個人誠信宣傳教育和個人誠信文化建設,不斷增強壯大社會成員的誠信意識。
三、組織分工
(一)成立個人信用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小組
為順利完成我區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由區人社局牽頭成立個人信用建設統籌協調小組。
組長:曾生(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區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公安分局、區衛計局、市工商局直屬分局、區教育局、區司法局各一名分管領導。
成員:區人社局、區公安分局、區衛計局、市工商局直屬分局、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區司法局、區會計學會各一名聯絡員。
主要職責:按照清城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小組部署,統籌協調好個人信用建設工作,組織推動個人信用建設各專項工作的實施,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項和問題,督促協調各成員單位根據本方案要求,制定具體工作計劃,推進相關工作。
統籌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協調小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計劃、工作制度并協調有關工作,負責個人信用建設工作的組織實施。辦公室設在區人社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從各專責小組成員單位分別抽調人員組成。
(二)成立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任務專責小組
根據我區個人信用建設主要任務和工作安排,決定成立公務員個人信用建設、企業法定代表個人信用建設、律師個人信用建設、會計從業人員個人信用建設、醫務人員個人信用建設、教學科研人員個人信用建設、農村居民個人信用建設、流動人口個人信用建設等8個專責小組,合力推進我區個人信用體系建設。
1.公務員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專責小組
負責單位:區人社局
主要職責:
(1)建立規范的公務員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組織記錄整合公務員個人信用信息,建立公務員個人信用數據庫和個人信用檔案,并向聯合征信系統提供個人信用信息。
(2)建立健全公務員個人信用激勵與懲戒制度。組織有關行業和部門,在公務員考核、晉升、獎勵、培訓、繼續教育、任免、調任、工資、懲戒等領域,加大個人信用信息應用力度;加強對公務員的信用監管,打擊學歷造假、學術不端、虛報冒領等失信行為,建立個人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3)推行公務員守信踐諾制度。針對公務員隊伍推行守信公開承諾制度,強化公務員守信自律。
2.企業法定代表人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專責小組
負責單位:市工商局直屬分局
主要職責:
(1)建立規范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組織記錄整合企業法定代表人個人信用信息,建立企業法定代表人個人信用數據庫和個人信用檔案,并向聯合征信系統提供個人信用信息。
(2)建立健全企業法定代表人個人信用激勵與懲戒制度。組織有關行業和部門,在企業法定代表人職稱評定、干部選拔、人員錄用等領域,加大個人信用信息應用力度;加強對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信用監管,打擊學歷造假、學術不端、虛報冒領等失信行為,建立個人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3)推行企業法定代表人守信踐諾制度。針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推行守信公開承諾制度,強化個人守信自律。
3.律師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專責小組
負責單位:區司法局
主要職責:
(1)建立規范的律師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組織記錄整合律師個人信用信息,建立律師個人信用數據庫和個人信用檔案,并向聯合征信系統提供個人信用信息。
(2)建立健全律師個人信用激勵與懲戒制度。組織有關行業和部門,在律師個人職稱評定、人員錄用等領域,加大個人信用信息應用力度;加強對律師個人的信用監管,打擊學歷造假、學術不端、虛報冒領等失信行為,建立個人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3)推行律師守信踐諾制度。針對律師個人推行守信公開承諾制度,強化個人守信自律。
4.會計從業人員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專責小組
負責單位:區財政局
主要職責:
(1)建立規范的會計從業人員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組織記錄整合會計從業人員信用信息,通過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建立和完善會計從業人員信用數據庫和個人信用檔案,并向聯合征信系統提供個人信用信息。
(2)建立健全會計從業人員個人信用激勵與懲戒制度。組織有關行業和部門,在會計從業人員職稱評定、人員錄用等領域,加大個人信用信息應用力度;加強對會計從業人員的信用監管,打擊學歷造假、學術不端、虛報冒領等失信行為,建立個人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3)推行會計從業人員守信踐諾制度。針對會計從業人員推行守信公開承諾制度,強化個人守信自律。
5.醫務人員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專責小組
負責單位:區衛計局
主要職責:
(1)建立規范的醫務人員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組織記錄整合醫務人員信用信息,建立醫務人員信用數據庫和個人信用檔案,并向聯合征信系統提供個人信用信息。
(2)建立健全醫務人員個人信用激勵與懲戒制度。組織有關行業和部門,在醫務人員職稱評定、干部選拔、人員錄用等領域,加大個人信用信息應用力度;加強對醫務人員的信用監管,打擊學歷造假、學術不端、虛報冒領等失信行為,建立個人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3)推行醫務人員守信踐諾制度。針對醫務人員推行守信公開承諾制度,強化個人守信自律。
6.教學科研人員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專責小組
負責單位:區教育局
主要職責:
(1)建立規范的教學科研人員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組織記錄整合教學科研人員信用信息,建立教學科研人員信用數據庫和個人信用檔案,并向聯合征信系統提供個人信用信息。
(2)建立健全教學科研人員個人信用激勵與懲戒制度。組織有關行業和部門,在教學科研人員職稱評定、干部選拔、人員錄用等領域,加大個人信用信息應用力度;加強對教學科研人員的信用監管,打擊學歷造假、學術不端、虛報冒領等失信行為,建立個人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3)推行教學科研人員守信踐諾制度。針對教學科研人員推行守信公開承諾制度,強化個人守信自律。
7.農村居民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專責小組
負責單位:區財政局
主要職責:
(1)建立完善農村居民電子信用檔案。組織有關行業和部門重點圍繞金融服務、補貼補助、社會保障、治安管理等領域,依法依規對農村居民的信用信息進行記錄、整合和應用,建立完善農村居民電子信用檔案。
(2)建立健全農村居民信用激勵與懲戒制度。組織有關行業和部門,規范農村居民信用等級評定工作,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改善農村信用環境,推動解決農村居民融資難等突出問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8.流動人口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專責小組
負責單位:區公安分局
主要職責:
(1)記錄、整合和應用流動人口信用信息。組織有關行業和部門重點圍繞居民管理、治安、社會保障、就業、房屋購買與租賃、納稅等領域,依法依規對流動人口的信用信息記錄、整合和應用。
(2)建立流動人口信用激勵與懲戒制度。組織有關行業和部門,對守信者在入戶、就業培訓、子女入托入學、社會保障等方面予以優惠,對失信者予以必要的限制,建立健全流動人口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強化流動人口的信用意識,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各專責小組成員單位要把個人信用建設工作擺到重要位置來抓,要成立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工作任務要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具體責任人,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目標,制定工作措施,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配合。各專責小組成員單位要加強交流溝通,互通工作進度,探討工作方法,交流工作經驗,做到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促進、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強宣傳。充分發揮報紙、電視、網絡等多媒體的作用,深入宣傳個人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積極倡導誠信理念,廣泛開展公民誠信宣傳教育活動,及時發布相關政策制度,廣泛動員全社會關心支持并積極參與,為深入開展個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提供良好輿論氛圍。
(四)加強督導。個人信用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小組要加強對各專責小組的指導和監督,健全個人信用建設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工作有亮點的單位給予表揚,對工作成效不明顯的要督促改進,促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確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五)加強保障。各專責小組成員單位要對個人信用體系建設給予人力、物力、財力的支持,做好開展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調研、協調、會議、交通、通訊等保障工作,確保我區個人信用體系建設有效推進。